Q1.有事要與推廣教育處聯絡,方式如何?
推廣教育處報名櫃台/電話:02-2882-4564
Q2.有事無法出席上課,要如何辦理請假手續?
學員無法出席上課時以缺課計,除部份委訓班外,不需另填請假單,若累計缺課時數超過總上課時數三分之一以上時,該課程一律不發給任何證明,即使老師給予及格成績,該科仍無法發給任何學分(研習)證明,以確實維護學習品質。(委訓班之結業資格及出勤規定,依委訓單位規定為主)。
Q3.上課期間有問題該如何尋求協助?
本處位於本大樓3樓,提供教師及學員教學行政服務,若您有任何問題,可逕至服務專區或本處辦公室由服務人員為您服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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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4.上了課才發現課程內容不適應該如何處理?
若您覺得課程不合適,本處允許您於開課一週內(最晚於第2堂課前1日)辦理轉班作業,但限轉一次,逾期恕不受理,若您選擇退費方式,本處將依教育部退費規定辦理。